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督促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职责,起草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通过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智慧,完善制度设计,构建更为科学、严密、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与监管体系。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作为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门店分布广、供应链条长、消费影响大,其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与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与市场秩序的稳定。连锁经营模式快速发展,在便利消费、促进就业、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对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与全链条责任落实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制定专门规定,明确连锁企业总部及其门店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责任、管理要求与监管措施,是适应行业发展、强化源头治理、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举措。
本次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聚焦于明确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具体实践。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法律界、学术界专家以及广大消费者,均可结合自身实践与观察,就《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条款内容、可行性、操作性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请在此处插入具体截止日期]。相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在此处插入具体的提交方式,例如:电子邮件、官方网站专栏、邮寄地址等]。市场监管总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推动其早日出台实施,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flplhr.com/product/56.html
更新时间:2026-01-13 06:39:01